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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同意不续签怎么办?

时间:2022-06-15     作者:翁俊尉律师【原创】   阅读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同意不续签怎么办?

很多劳动者在职业生涯中都会遇到这种情况,那么有什么办法维权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律师注:即劳动合同期满)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因此,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的,可以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劳动合同到期前12个月平均工资,其中工作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如在单位工作10年5个月,合同到期前应税工资为7000元,那么经济补偿金为10.5*7000=73500元)。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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