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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巧妙确定案由,证据不足仍艰难胜诉50万案件

1、案件情况

 

X和刘X为长期的合作伙伴,2016年,何XX二人与被告侯X合伙做生意,由何XX二人出资,侯X联系业务、雇请司机和车辆,在外地从事运输业务,并口头约定利润三七分成。整个项目何XX投入70万元,运输项目结束后,侯X到客户处结算款项后,不予向何XX二人分红,后经何XX找到侯X,侯X才出具《借条》一张,承认欠刘X50万元。后经刘X多次催促,侯X拒不支付50万元款项。

 

2、办案过程

 

曾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本案法律关系、当事人关系非常复杂,且证据十分缺乏,难度主要体现在:1、本案虽为合伙做生意,但没有书面的合伙协议,无法以合伙协议纠纷起诉;2、合作期间沟通的微信聊天记录都已丢失,只有近两年催款的记录,只显示刘X催款;3、何XX虽投资进去,但出资款全部显示是何X支出的;4、侯X出具的50万借条又是写“向刘X借钱”,没有写清是合伙结算款;5、何X的出资款并没有直接转给侯X,而是支付给每次运输的司机…

 

面对复杂的案情和稀少的证据,曾律师详细研究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先以借条起诉民间借贷(因为即使是合伙关系,借条也可视为将合伙款项转化为借贷款,亦存在“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可能),再根据被告应诉和答辩的情况考虑是否更改诉讼请求和案由。

 

经过前后三次提交证据,案件终于开庭。在庭审上,曾律师巧妙利用诉讼技巧,引导被告讲出案情真相(50万借条的由来),最终在曾律师的发言技巧和法官的询问下,被告无意中承认该50万元确实是合伙款项结算而来等等一系列事实。

 

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经过两次庭审,被告终于承认合伙的来龙去脉、50万元借条的实际性质和由来,在法官的询问下,曾律师果断申请将本案调整为“合伙协议纠纷”,并在庭后提交十余页的代理词和几十页的参考资料。

 

3、案件结果

 

经过两次庭审,原告何X、刘X终于大获全胜。20208月,广州市某区法院下达一审判决,认定50万元借条是侯X对于合伙业务亏损的自愿承担依据,判令被告侯X向何XX二人返还50万元和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曾律师通过巧妙的诉讼策略,将本来胜算不高的案件,成功获取胜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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