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STOMER CASE
客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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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销售合同变承揽合同,当事人解约无需承担违约责任陈某某为装饰新房,与广州某公司签订了《家具销售合同》,约定由广州某公司负责陈某某的全屋家具,广州某公司负责安排人员上门丈量尺寸,全部家具的尺寸及样式均需经过陈某某的签字确认,方可下单。 后陈某某经过其他途径了解到,该公司提供的成品质量非常差,与当初看的样板完全不同,遂多次联系该公司要求解约退款,公司拒绝。 陈某遂联系律师进行维权。 律师介入后,经过查看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及合同条款发现,该合同虽然名为销售合同,实则承揽合同,根据规定,承揽合同的定作人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需经过对方同意即可宣布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律师了解到陈某某从未签字确认家具尺寸,也未下单制作任何家具,在此情况下通知对方解约,对方并无损失。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发函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起诉至人民法院。 最终人民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合同性质属于承揽合同,我方享有单方解除权,遂判决确认合同解除,对方需向我方返还全部合同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