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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代理肇事司机,依法为其降低21万赔偿

1、案件情况

 

王某为曾涛律师的委托人。被告王某驾驶三轮摩托车于20171月与驾驶二轮摩托车的罗某发生交通事故,事发后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王某积极赔偿罗某部分医疗费,但由于经济拮据而无力继续支付。此后双方调解不成,罗某于20173月将王某告上广东省韶关市某县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人民币33万余元(伤残鉴定结果为:九级伤残)。被告王某收到诉讼材料后,感到十分冤枉和无助,他认为发生交通事故之时原告罗某也有过错,而交警部门在认定事故责任时并没有查明,有偏袒原告之嫌,另外,很多赔偿项目非常不合理,赔偿总数额已远远超出自己的承受范围。

 

2、办案过程

 

办案过程中,曾涛律师到交通事故事发地现场拍照取证、走访证人,收集对被告有利的证据,接着又前往某县交警大队,调取交通事故相关案卷材料。之后总结出证明被告王某在交通事故中不应承担全部责任的相关证据材料,递交给法院。

 

在庭审中,曾涛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充分论证原告罗某在交通事故中存在多项过错和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不能直接适用于本案赔偿责任的划分,被告王某不应承担全部责任,另外,就农村标准和其他项目赔偿计算问题进行了有理有据的答辩和辩论。

 

3、案件结果

 

2017525日,韶关市某县法院就本案作出民事判决,采纳了我方关于适用农村标准赔偿和正确计算其他赔偿项目等答辩观点,判决被告王某赔偿原告罗某124536.08元,比原告罗某起诉主张的33万余元足足降低了21万元。曾涛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有理有据地为被告削减了依法不应由其负担的赔偿数额,最大限度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成功案例—困难重重、多方取证,为农民工朋友成功索赔近60

案件情况:

 

        委托人武某江西农村人,于2010年开始至惠州博罗打工,平时没有在固定单位上班,靠在工地打零工维持生计,2017年因为在一家装修公司打零工,被锯条锯断手臂,经司法鉴定为7级伤残。武某其为维护自身权益,遂在当地申请工伤认定,并向某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虽经多番维权,因缺乏相应证据,仍被仲裁院认定为不存在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失败后,无奈之下找到曾涛律师及团队为其代理此案。

 

        办案经过:

 

        接受武某的委托后,曾律师经过详细查看案卷材料,认为由于委托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裁决书已经生效,继续走工伤赔偿途径将过于困难,且将会让案件拖延得很长才能终结,不利于委托人,遂决定以人身损害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因委托人是农村户口,又没有和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没有购买社保、没有缴纳过个人所得税、也没有暂住证等等,为了证明委托人确实在博罗城区居住生活多年,且有稳定收入。曾律师多方指导委托人到居住地居民委员会开居住证明、其女儿所在的惠州某学校开具学习证明、通话记录单、商业保险单、银行流水、租房合同等等,通过收集这一系列环环相扣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后,才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201811月,广东博罗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完全采纳曾律师的观点,认定原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长期在城镇生活居住,应当适用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等损失共计58万余元,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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