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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对方婚前购买的,结婚后他说把房子分一半给我,但没有去做产权变更登记,有效吗?

时间:2022-11-07     作者:翁俊尉律师、古东玲律师【原创】   阅读

房子是对方婚前购买的,结婚后他说把房子分一半给我,但没有去做产权变更登记,有效吗?

有效是有效,但对方可以随时反悔,建议尽快去房管局办理产权登记或者去做赠与公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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