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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婚前贷款买房,婚后还贷,离婚时房子归谁?

时间:2022-11-07     作者:翁俊尉律师、古东玲律师【原创】   阅读

个人婚前贷款买房,婚后还贷,离婚时房子归谁?

根据规定,个人婚前买房,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房子归属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房子所有权归登记人所有,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房子登记人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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