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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5 作者:翁俊尉律师 【原创】 协议离婚后,关于财产问题可以起诉处理吗? 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夫妻一方因为婚外情等原因在协议离婚之时选择净身出户,但不久之后往往会产生后悔情绪,想要重新分割财产,那么这有法律依据吗? 这个需要根据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1、签了离婚协议,但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自办理离婚登记之日起生效,如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反悔,那么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自然无效,可以重新分割财产; 2、签了离婚协议并且办理了离婚登记的。根据相关规定,在办理离婚登记后一年内,如果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约定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起诉撤销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或者办理离婚登记超过一年的,无法起诉要求重新分割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 3、已办理离婚登记,对于在离婚协议中未处理的新发现的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如果属于另一方隐藏、转移的共同财产,诉讼时效没有限制,随时可以请求分割;如果属于另一方已经损毁、变卖的共同财产,诉讼时效是三年,自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可以起诉,但是如果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即丧失胜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