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离婚冷静期是怎么规定的?

时间:2022-11-07     作者:翁俊尉律师、古东玲律师【原创】   阅读

离婚冷静期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冷静期是30天,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满后,双方应在30天内到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逾期未申领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新评论
请先登录才能进行回复登录

关于我们

服务领域


经典案例

访问手机站

关注公众号

 广东章鼎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0号时代广场西座801

电话:020-38815260
手机:18825156717
邮件:zhangdinglawfirm@163.com


技术支持: 麦秸映像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