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处理婚姻关系中违法犯罪行为及财产等问题的意见和对《关于处理婚姻关系中违法犯罪行为及财产等问题的意见》的说明
(2000年5月30日)
1998年6月,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李长春作出了关于依法追究包“二奶”养情妇者法律责任问题的批示之后,省委政法委及时召集了有关方面进行协调,并拿出了处理意见初稿,由于一些单位对有关法律问题看法不尽一致和经办同志全力投入“9810”案宣传报道工作等原因,以致意见初稿未能继续修改完善。1999年3月9日,省委政法委召集省纪委、民政、妇联和省公检法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开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研究抓好工作落实。3月中下旬,省委政法委、省纪委牵头组织两个调研组分赴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市进行了专题调研,回来之后,在原来处理意见初稿的基础上重新草拟了《关于处理婚姻关系中违法犯罪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穴征求意见稿?雪,5月19日,调研组对该稿进行了讨论修改。6月初又送给省纪委、省公、检、法、司、民政、妇联征求意见,作了修改。12月1日,省委政法委根据省委领导批示,召集省纪委、省公、检、法、司、民政、妇联主管领导进行了专